郑超律师
案件描述某建筑公司(简称“A公司”)因工程款纠纷,申请法院查封了开发商名下的一批车位。案外人陈女士(化名“C”)主张其中一处车位已于查封前购买并实际使用,遂提出执行异议。一审裁定中... 查看详情 >>
案件描述某物流公司员工杨某(化名“Y”)于2024-12-26晚接受公司负责人指派,与同事在异地仓库装卸板材。作业过程中,Y自述被倾倒的板材撞击右胸,当时未就医,仅向负责人微信请假... 查看详情 >>
基本案情:原告:邓某,蒲某。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:郑超,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:房地产公司。法定代表人:蒲某,该公司总经理。原告邓某、蒲某与被告房地产公司(简称房地产公司)房屋买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马X与被告南充市XX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向原告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后,原告马X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、第一... 查看详情 >>
本案,经过四次审理,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使当事人获得实际赔偿。当事人第一次起诉后,由于诉讼方法,将诉讼主体不对,导致法院驳回诉讼请求,在二审中又被法官要求撤诉,被要求撤... 查看详情 >>